各位尊貴的客戶:感謝各位對
香港卓信醫療化驗所的認可和支持!香港卓信醫療化驗所致力追求準確性,經過專業研究團隊努力升級技術後,令人期待已久的4周Y染色體基因檢測現已推出!
檢測要求樣本要求:
◆ 妊娠週數最早4周可進行檢測
◆ 容器: 遊離基因採血管(包括EDTA採血管) 10ml x 1支 或 6 ml x 2支
超聲波要求:
◆ 4周 經陰道超聲檢測孕囊已達2mm或以上
◆ 5周 孕囊已達10mm或以上,及清晰見到卵黃囊
◆ 6周 孕囊已達20mm或 胎芽已達3mm或以上
◆ 7周或以上 胎芽已達9mm或以上
(參考值會以胎芽數據優先;如沒有列出胎芽數據則參考孕囊數據)
樣本被拒絕的原因:
◆ 樣本或超聲波不符合檢測要求
◆ 非真空或曾開蓋的採血管
◆ 冰凍的樣本
◆ 凝結的樣本
◆ 溶血的樣本
檢測不適用於以下情況:
1. 器官移植受者
2. 曾於半年內接受輸血孕婦
3. 半年之內曾經產下男嬰
4. 半年之內曾經進行IVF試管嬰兒治療併發生過胎停
*接受輸血/器官移植受者/短期內曾經懷孕都會出現輸血者的DNA或懷孕胎兒細胞殘留情況,爲避免殘留的Y-DNA干擾檢測結果,一般建議半年後再進行檢測。
5. 進行 IVF(試管嬰兒) 或人工授精(IUI)孕婦妊娠週數需達到7周或以上纔可進行檢測
*IVF或IUI胎兒於母體的內的染色體濃度會受個人著牀情況而不同,因此建議孕婦懷孕達到7周或以上再進行檢測。
*客戶必須於化驗表格上如實填寫曾進行 IVF(試管嬰兒) 或人工授精(IUI) 治療。
注意事項
如有以上情況的客戶可聯絡化驗所進行諮詢,如有隱瞞情況下導致檢測結果受影響,該報告結論本化驗所恕不負責。